我校学生臧峙丞,自2025年8月22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纪律,班主任多次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并与家长沟通。2025年9月28日下午家长到校沟通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学校处理意见后将该学生带回家。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9日班主任多次与学生和家长电话沟通,请家长到校办理退学手续,但家长与学生一直未到校。2025年12月9日,2026年1月13日,班主任老师两次对学生进行实地家访,仍联系不上学生和家长。
依据《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5】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天或连续旷课两周的,学校可作退学处理,并通知学生及其监护人,技工院校在办理退学过程中,如联系不上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可在本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仍未到校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学。
综上所述,现学校郑重告知如下:
请学生和家长见到告知书后,于2026年1月24日至30日期间(工作日),与班主任老师联系。若学生有继续就读的意愿,需明确表达并承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若决定退学,请学生及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办理退学手续。如家长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学校联系或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自动退学上报上级部门做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望家长和学生能够重视此事,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共同妥善处理学生学籍等相关问题。
特此告知!
北京市公共交通技师学院
2026年1月23日